2025 年 2 月 19 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圆桌第三次会议在香港举行,本次圆桌会议主题为跨境纠纷多元化解,助力湾区融合发展,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探讨促进粤港澳三地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有机对接与合作。
据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圆桌会议机制由广东省贸促会联手中国贸促会驻香港代表处、中国贸促会驻澳门代表处发起成立,从 2024 年开始先后在广州南沙、东莞滨海湾新区等地举办两场活动,组织粤港澳三地贸促机构、主要商协会、大型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为大湾区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一系列创造性意见建议。
作为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总量大、市场主体多、交易活动频繁,融合发展正走向纵深,商事纠纷也随之增多,对大湾区的法治建设提出了全新且紧迫的挑战。
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会长陈小锋在致辞中表示,希望与港澳相关方面和协会,进一步加强在纠纷化解实务和专业法律服务人才的协同培养,共同把大湾区打造成为法律服务 " 人才高地 "。他介绍,广东省贸促会推动贸促系统在省内建立四个企业合规师培训示范基地,并加强与港澳著名律师的合作,不断引进高端法律人才。希望未来加强与港澳的联系,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优化商事法律服务 " 软环境 "。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楚明则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积极发挥调解、仲裁、律师在跨境纠纷化解工作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例如,联合港澳政府法律部门组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 " 两项标准 " 和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等等。
" 通过本次会议,也必将有力推动理论与实务界对大湾区和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有关问题的研究,促进大湾区商事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更好地为大湾区商事主体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大湾区经济的繁荣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林楚明说。
从 " 对接 " 走向 " 融合 "
" 如今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提速,涉及跨境要素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多,一个合同可能同时拥有香港、澳门和内地的要素,这就需要能够有效衔接顺畅的化解跨境纠纷机制。" 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理事兼副主任、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会长黄景禧分享了他对大湾区高效解决商事纠纷的建议。
" 我今天代表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是全国少有的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说横琴在相关制度的拓展创新方面是走在前沿的。" 黄景禧说。
事实上,广东在跨境多元纠纷化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做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李民韬举例,在调解方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大调解特色,就是引入港澳的力量参与纠纷化解。
例如,去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方案》,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方案。此外,还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港澳特邀调解员名册,聘请 120 名港澳调解员,覆盖了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全面参与企业在大湾区发展经营商事纠纷的调解。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谈及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如何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翠珠分享了自己的感想," 对于大湾区内的企业来说,无论是跨境投资、合同履行,还是争议解决,都需要一个透明、公正、高效的法律环境,这样才能真正给企业吃下‘定心丸’,让大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在林翠珠看来,首先需要提升法律规则的 " 软实力 ",而更深层次的挑战在于如何将法律规则从 " 对接 " 走向 " 融合 "。她进一步阐释,所谓 " 对接 ",是指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规则、司法体系相互协调,使其能够在跨境纠纷解决中有效发挥作用;而 " 融合 ",则是在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突破法域边界,实现规则、机制和理念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一体化特点的法律生态系统。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主席何君尧表示,在 " 一国、两制、三法域 " 的大湾区,如何高效、快速地解决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争议、做到法律规则和机制的有机衔接,是核心的问题。在他看来," 先调解、仲裁,后诉讼 " 应该作为解决争议的重要思路。这个思路的好处在于,能够尽量以较低成本的方式解决争议,同时减低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压力。
事实上,近年来,广东法院在推动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衔接方面已取得了不少可喜成果。例如,部分法院正在探索实施 " 港资港法港仲裁 "" 澳资澳法澳仲裁 ",允许大湾区内地注册的港资、澳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港澳法律并以香港、澳门作为仲裁地解决纠纷,相关条款不会因为没有 " 涉外因素 " 而无效。
" 但我认为,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对接’,更应追求‘融合’。如何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建立一个持续互动和反馈的机制,让内地与港澳的法律实践在不断碰撞中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林翠珠建议,未来需要深化三地司法交流、推动三地法律职业资格互认,设立联合培训班,甚至探索成立粤港澳跨境司法协作研究中心,通过制度化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三地司法人员的沟通与了解,推动司法理念、司法实践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融合发展。
何君尧建议,为了更好解决跨境纠纷,必须加快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为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人才储备,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服务和商贸发展提供动力。" 此外,针对当前各地司法协助和文书互认中仍存在的痛点问题,我们也要敢于进行制度创新。"
构筑企业 " 走出去 " 的风险屏障
为什么多元化解跨境纠纷如此重要?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联盟副主席、香港中华总商会会董蔡展思表示,随着地缘政治风险的加剧,许多企业将出海目的地从欧美等发达地区转向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然而,这些地区的法治环境相对不完善,文化语言差异显著,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解决,最终以失败告终。" 为保护出海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安全出海,必须采取多层次的策略。" 蔡展思说。
实际上,位于广州南沙的中国企业 " 走出去 " 综合服务基地(以下简称 " 走出去 " 基地)正是以服务企业出海为核心,通过 " 政务服务 + 专业服务 + 公共服务 " 三位一体模式,构建覆盖企业国际化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生态。
据广州市南沙区常务副区长孙勇介绍,目前,在资源网络 " 全球化 " 链接方面," 走出去 " 基地依托境外经贸园区,联合开展政策宣贯和招商推介活动,打造 " 境外园区 + 广东优势产业 " 抱团出海模式。孙勇建议," 走出去 " 基地与大湾区各开放平台协同发力,探索三大创新路径,包括推动标准互认,构建湾区规则 " 软联通 ";推动数字赋能,打造风险防控 " 智慧网 ";推动生态共建,激活湾区融合 " 共同体 "。
在企业 " 走出去 " 方面,蔡展思则建议,首先,应充分应用好香港专业服务业的优势,因为香港作为国际化的法律和商业服务中心,拥有多年服务海外市场的经验。通过香港的专业服务机构,企业可以获得更精准的风险评估和纠纷解决方案。
根据《2024 年世界竞争力年报》,香港在国际贸易指标上排名世界第一,是海内外企业设立管理离岸贸易和供应链国际总部的优先选择地之一。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监事、资深研究员潘炫明也强调香港的特殊地位,他表示,香港不仅在贸易、航运、投资方面具备独特优势,还拥有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并且在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国际海事仲裁服务、跨境商事调解服务三个方面有明显优势。
潘炫明建议,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可以充分发挥其制度、法律资源、国际化人才和科技实力优势,为中国企业出海商事纠纷化解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具体包括构建国际化的法律与仲裁协作平台、建立法律科技(LegalTech)支持体系,以及打造跨境法律人才培养与智库网络。
香港和解中心会长、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主席、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原理事及粤港澳调解联盟副主席罗伟雄提到,中国企业对开发国际市场和出海投资有很大需求,目前部分中企遇到大量的恶意投诉及侵权指控,由于不熟悉抗辩程序,或者维权成本太高,被迫放弃投资和市场,导致损失巨大。可以通过风险防范制度以及快速抗辩程序,减低成本和快速地撤销一半以上的指控,剩下再以香港的国际风险及纠纷管理程序,特别是以国际的调解程序解决。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尹珏文
通讯员 粤贸促宣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