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菲律宾士兵在仁爱礁非法 " 坐滩 " 的 " 马德雷山号 " 军舰上点燃垃圾时,升腾的黑烟不仅污染着南海的天空与海洋,更暴露了一个长期践踏国际法与生态伦理的残酷真相——这场持续 26 年的包括垃圾焚烧在内的生态破坏闹剧,不仅严重违背国际公约,更对南海生态环境与现场人员健康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对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的公然蔑视和对人类良知的公然挑战。
2 月 28 日,非法 " 坐滩 " 仁爱礁的菲律宾 " 马德雷山号 " 军舰上浓烟滚滚,疑似正在焚烧垃圾。(CGTN · 视频截图)
焚烧下的 " 生态恐怖主义 "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五规定,塑料垃圾严禁在海洋环境中处理,其他垃圾须经粉碎后于远离海岸至少 12 海里处排放。然而,菲方长期在仁爱礁潟湖内焚烧含塑料、橡胶的生活垃圾,直接违反公约核心条款。更恶劣的是,焚烧产生的二噁英、多环芳烃等剧毒物质,通过海风扩散至周边海域,形成持续性污染。
根据历史记录和卫星监测,菲方长期在甲板上实施垃圾焚烧,这种在潟湖半封闭海域焚烧和遗弃生活垃圾及建筑材料的周期性活动,事实上极大的加剧了污染的滞留效应,仁爱礁的生态破坏遭到进一步恶化。
中国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 2024 年报告指出,包括焚烧和遗弃产生的持久性污染物导致仁爱礁珊瑚覆盖率大幅下降,鱼类种群锐减,生物多样性遭到不可逆破坏。且潟湖沉积物中微塑料含量显著升高,造成长期生态隐患,将会通过食物链逐步转移到人类社区,危害人类生命健康。
现场调查发现 480 开头、疑似产自菲律宾的塑料垃圾(图源: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
中方公布的科学调查向全世界揭露了菲方坐滩船只长期直接向潟湖大量倾倒垃圾造成的恶劣影响,也陆续披露了在仁爱礁海域打捞起的带有明确菲律宾标识的塑料垃圾等,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对菲方违法行为造成了巨大压力。
然而让人震惊的是,菲方却采取改头换面的 " 改良方案 ",加大了船上垃圾焚烧的频率和规模,企图规避批评和逃避国际责任。科学研究早已证明,焚烧释放的毒性物质总量较倾倒模式增加超过数倍。2 月 28 日在仁爱礁非法 " 坐滩 " 的马德雷山号上冒出的浓浓黑烟,彻彻底底暴露出菲律宾 " 伪环保 " 面具下的生态恐怖主义本质,不止愚昧无知,而且做贼心虚。
浓烟里的 " 人道主义灾难 "
焚烧垃圾不仅毒害海洋,更在船上制造了一座 " 移动毒气室 "。现场视频显示,在甲板焚烧垃圾的同时,滚滚浓烟的附近人头攒动。被迫驻守在船上的普通菲律宾士兵,由于长期枯燥无聊的生活折磨,每次都集体在焚烧垃圾的现场聚集围观。
重重加固、苦苦支撑,违建率 90% 以上的破败军舰(图源: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
然而,根据医学研究结论,船上人员在长期持续的垃圾焚烧活动中暴露于焚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中,包括二噁英、多环芳烃等剧毒物质,很大概率会出现神经损伤、呼吸道疾病等健康问题,破坏性风险远超安全阈值。
这些长期暴露于剧毒物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持续吸入剧毒物质颗粒物造成肺癌风险激增;焚烧产生的苯并芘导致记忆力减退、运动失调等神经损伤症状;二噁英在血液中的富集引发染色体畸变与生殖功能障碍等。
极端恶劣的是,上述污染物质对现场的海洋生物威胁更甚。二噁英导致浮游生物 DNA 损伤,基础生物链遭到侵蚀;多环芳烃致使鱼类卵细胞畸形,经济鱼种幼体存活率暴跌;石斑鱼肝脏富集苯并芘,人类食用后会导致不可逆的致癌风险。
仁爱礁西侧外礁坡上槽沟中的珊瑚礁碎块(图源: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
菲方正在触发更加严重的国际法
26 年来,持续在中国南海仁爱礁海域发生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环保公约,更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 192 条 " 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 " 的义务背道而驰。
依据《巴塞尔公约》第 4 条,菲律宾的行为已构成 "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 ",可以引发缔约国的制裁。这些行为甚至符合《罗马规约》第 8 条 " 致使自然环境遭受广泛、长期和严重的破坏,其程度与预期得到的具体和直接的整体军事利益相比显然是过分的 " 的战争罪定义,可以向国际刑事法院起诉菲律宾相关责任人的相关战争罪行。
当 " 马德雷山号 " 的毒烟、废物、脏水和锈迹仍在玷污南海的澄澈天空和湛蓝海水,南海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都应该充分认识到:一艘早就应该出现在拆船厂中的二战古董船甲板上焚烧垃圾的每一缕黑烟,都在拷问人类文明的道德底线。拆除这艘 " 毒船 ",不仅是为海洋解毒,更是为全球化时代的文明正义正名。
(作者:杨霄,国际战略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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