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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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认定,超华科技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虚增利润及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决定对超华科技给予行政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投资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宇霞律师代理的首批股民诉超华科技证券虚假陈述案已递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符合如下条件的股民仍可参与索赔:2018年4月26日到2024年2月28日之间买入超华科技股票,且在2024年2月2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均有权要求超华科技赔偿相关损失。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润资源、延安必康、、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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