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租”)收到监管罚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监管局”)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厦门金租”)因存在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租赁物管理存在缺失、部分租赁物不适格、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厦门监管局对其罚款240万元。
同时,厦门监管局对黄剑洪、张鹤等责任人员予以警告。
据了解,厦门金融租赁成立于2017年11月18日,由厦门农商银行发起,联合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同源医药科技和福建天宝矿业集团等共同出资成立,是厦门首家法人金融租赁公司,也是首家总部位于福建自贸区内的金融租赁公司。
结合厦门金融监管局网站、厦门金融租赁官网以及公开信息,上述罚单也是厦门金租自成立以来收到的首张金融监管罚单。
本次处罚可能与此前公司股东借款入股的违规行为有关。
据厦门金融租赁2023年度报告披露,该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同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同源医药科技”)因其出资公司的资金为借款资金,被厦门监管局于2023年3月21日撤销其股东资质的相关行政许可。报告显示,北京同源医药科技不再享有股东相关权益,公司正在积极清退该股权中,后续将变更相应股权结构。
2024年10月31日,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北京同源医药科技持有的厦门金融租赁24.05%股权(即全部股权)被公开司法拍卖,评估价约2.15亿元,起拍价1.9亿元。截止当年11月1日该拍卖结束,相关股权由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和厦门农商行联合竞得。
业内人士指出,借款入股金融机构的行为实际上违反了金融行业的股东资质要求,这种做法会导致股权结构不稳定,增加金融机构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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