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人寿宝鸡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7万元 隽半青_1 V管理员 /2024-12-09 17:05:02/14阅读/0评论 1209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28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7万元,张东博(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团体业务部经理)对此事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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