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这两天站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4月11日凌晨,华南师范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学校关注到某平台发布“国内学者论文被指翻译抄袭7年前英文论文”的信息,反映华南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钟某某、吴某发表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经调查,该论文存在抄袭和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此前,针对网友爆料,发表该论文的国内C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开放时代》,已经组织相关领域六名专家学者对该文进行查核,一致认定该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并做出撤稿处理。
华南师大的通报,进一步确认了抄袭行为的存在。而且,多家媒体已披露,吴某为华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吴坚,东南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钟某某为华南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钟燕慧。两人曾合作发表多篇论文。
华南师大在凌晨发布情况通报,表明对此事件高度重视,且表态“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值得期待。高校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就应该不分学术头衔、行政职务,对所有涉嫌学术不端的人员一视同仁进行处理。
当然,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华南师大的这份通报中,没有第一时间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的处理,是“留下了一个尾巴”。
高校教师涉嫌学术不端,学术处理包括撤销学术职称、头衔等,行政处理则包括记过、降级、解聘、开除等。对于涉嫌学术不端的学校领导来说,情节严重的,不但要撤销行政职务,还要撤销教授职称,甚至解除聘用关系。
目前看来,这篇论文涉嫌抄袭,已经确凿无疑。学术期刊已经做出了撤稿处理并进行通报,从期刊角度,已经做到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但是,涉事高校的处理,目前看还谈不上零容忍:一方面,通报只是提到“存在抄袭”,与学术期刊通报提到的“严重抄袭”有程度之别;另一方面,通报还提到“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则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由于该文有两名作者,如果存在“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使用他人署名”的行为,是谁未经许可,就使用另一人的姓名呢?高校在通报时提到这一条,是不是暗示其中一人是被“无辜挂名”呢?2009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明确,“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均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该文已经发表了一年多,刊发在《开放时代》2024年第1期。如果存在“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那另一个“被署名”的,为何不早提出,而是在被查证存在抄袭行为后才说是“被署名”呢?而且,两人曾合作发表多篇论文,这又该做何解释呢?难道都是“被署名”?要知道,没有参加创作,学术挂名也是严重学术不端。
不管从哪个角度说,在这起事件中,以“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来推卸共同署名者的责任,恐难成立。
当然,对学术不端的处理,也要对当事者负责,维护当事者的合法权利。高校在认定论文存在抄袭后,进一步调查、理清作者分别应该承担的责任,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也是严谨从事。
学术诚信面前,没有副校长与普通教师之别,对学术不端者的处理就该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公众期待,华南师大能切实坚持零容忍原则,进一步做出严肃处理,不让这起学术不端事件的处理烂尾,影响高校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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