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上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上海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7.0版行动方案,在3项专责任务基础上,突出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拓展推出21项任务71条举措,协同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坚持“同罪同责同罚”,办理各类涉企案件8700件,依法起诉商业贿赂、串通投标、职务侵占等破坏公平竞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751人,办理某全球知名广告公司高管收受商业贿赂8.2亿元、某数字阅读头部企业高管非法侵吞维权赔付款近1.2亿元等大案。
严惩职业“闭店人”“背债人”扰乱市场秩序等新型套路犯罪,精准打击经济犯罪新手法。开展涉企监管执法专项监督,与市工商联建立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线索通报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41件;与公安、法院共建退赃退赔释法告知、涉案财物联动处置等机制,为企业挽回损失4亿余元;监督清退“空壳公司”10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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