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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年1月18日,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科瑞)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思科瑞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我局发现思科瑞2022年度在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收入996.04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多计营业收入996.04万元,多计利润总额753.3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思科瑞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思科瑞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四川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受损股民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思科瑞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索赔条件为:
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间买入思科瑞股票,且在2025年1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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