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澎湃新闻查询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官网“组织机构”栏目注意到,该部内设机构已有调整。
科技部官网“内设机构”栏目信息。科技部官网截图
目前,科技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一司、二司、三司、四司、五司、六司、七司、八司、九司、十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机关党委以及离退休干部局。
科技部官网原“内设机构”栏目信息。资料图
此前,科技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战略规划司、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资源配置与管理司、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重大专项司、基础研究司、高新技术司、农村科技司、社会发展科技司、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外国专家服务司、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机关党委以及离退休干部局。
在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将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技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科技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改由科技部管理。
而在2023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科技部再次重新组建:将科技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方案明确,加强科学技术部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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