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长春金融”消息,1月23日,市委金融工委副书记刘向国受市委常委、市委金融工委书记陈志兴委托,主持召开2024年度党建归口地方金融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
上述消息表明,长春市委常委陈志兴,已兼任长春市委金融工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陈志兴,男,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曾长期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任吉林分行经营管理处科员、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科级行员、法律办副科级行员、法律办正科级行员、法律办副主任(副处级)、法律办副主任兼客户一处副处长,后进入吉林省金融办,先后担任信用体系建设处副处长、处长,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处处长,其间挂职任梅河口市副市长,此后再次回到国家开发银行,历任吉林分行评审处处长,安徽分行副行长、纪委书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副局级纪检监察员兼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吉林分行副行长。
2023年10月,陈志兴任吉林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
2024年11月,吉林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陈志兴拟任长春市委常委。2024年12月4日,他以长春市委常委身份参加公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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